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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同志,你来的正好,这是玉凤让我还给你的。”

马秀珍坐在办公桌前看书,抬头看见刘振华过来,她把抽屉里的药膏递给刘振华。

不可否认,刘振华是一个很有才华的年轻人,在红旗公社下乡的众多男知青中,是非常受追捧的。他会写诗歌、散文,还会把□□语录编成朗朗上口的儿歌,教大队里的小孩子朗诵。他还有一样独特的技能,那就是会拉手风琴。

这样的年代,大家都处在一个文化匮乏的阶段,刘振华的才华让很多年轻女孩仰慕,更别说像李玉凤这样,从来没有进过城市的农村姑娘。刘振华给她编织着美丽的绘卷,让她仿佛置身在一个从未经历的神奇世界。

但对于马秀珍来说,这都是因为李玉凤物质上的充裕,造成了她精神上的贫瘠,她虽然生在农村,却从小没有受过苦,所以更容易受到刘振华的诱惑。

城市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那里一样有朝不保夕、食不果腹的穷人,如果真的那么好,他们也不会为了吃一顿饱饭,就来到农村。

“这是……”刘振华显得有些茫然,他接过马秀珍递过来的膏药,问道:“她如果不要,为什么不直接还给我?”

马秀珍肃然道:“这个我也不清楚,也许你可以直接问问她,”她顿了顿,继续道:“不过刘同志,柳同志的药膏也是你送给她的吗?”

刘振华猛地皱起了眉心,有些狐疑的看着马秀珍,但马秀珍一向话少,在知青团队中的人缘也很好,他觉得她应该不会乱传什么不该说的话,可毕竟最近是她在和李玉凤一起看管仓库,也许她们也会议论起自己。

“只是同志之间的相互关怀而已。”刘振华笑得有些尴尬,心里却担忧了起来,李玉凤一向是有些小姐脾气的,要是被她知道她和柳依依之间有暧昧,肯定会大闹一场。

也许……让马秀珍把药膏还给自己,就是一个前兆。现在的境况很明显,柳依依和李玉凤是没法比的,到了他要取舍的时候了。

……

柳依依合上了《牛虻》的最后一页,心情还有些久久不能平静,她很想和小说中的主人公一样,成为一个勇敢的革命斗士,但她知道,她没有那样的毅力、魄力……她现在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落魄的女知青,在别人眼中,甚至还比不上这卫星公社的一朵村花。

手指上的伤口还有些发胀,涂过了膏药之后已经好了不少了,她心里还是感激刘振华的,只可惜……刘振华却喜欢那个村姑。

真不知道这种没有文化、脾气还傲娇的村姑有什么好吸引他的,她甚至暗戳戳的想,难道是因为刘振华想要得到今年的工农兵大学推荐名额,所以才故意讨好李玉凤的?

这件事情整个红旗公社的人都知道,但整个公社只有一个名额,就算李国基把他推荐上去,他也不一定能拿到这个名额。可再怎么说,如果连李国基的推荐都没有,那就更不可能得到这个名额。

柳依依还在挣扎中,她不知道要不要为了这个名额去找李三虎,她知道李三虎喜欢自己,可她还是一个忠于爱情的人,她心里更喜欢的人是刘振华……

“柳同志在吗?”

外面忽然传来了刘振华的声音,配着淅淅沥沥的雨,听上去有些朦胧,柳依依的心漏跳了一拍,站起来整了整自己披散的长发,回道:“我在,门没关,请进。”

但她马上就淡定了下来。

原文中柳依依并没有在这次农忙中受伤,所以当时并没有发生这段剧情。但现在因为她的出现,剧情在改变,可刘振华一颗摇摆的心却没有改变,作为原文的男主,他还在进行他的计划,让李玉凤死心塌地的爱上自己,和柳依依继续保持暧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