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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叔叔早晨过来吃早饭,饭桌上一眼不吭,也不敢抬头看白灵,吃完饭桑红芹和李爱云去邻居家散红鸡蛋,昨天光顾着忙了没来得及送,今天上午抽时间走家串户发两个红蛋。

邹城上班,家里只剩下白灵和方叔叔,也不知道李爱云她们多久回来,估计时间长不了,白灵淡淡的说道:“方叔叔,要不我把朱雨叫过来吧。”

方叔叔猛地抬头,慌张的说道:“你别叫她。”

这两个人啊,白灵一阵头大,白灵结婚去省城,朱雨回来之后就开始发烧,性子变得很易怒,一定也是因为见了方叔叔,白灵实在不明白,不管什么事,摊开说清楚不就行了吗?这么互相折磨是为什么?

方叔叔看看手表,盯着白灵说:“我知道你好奇,想知道为什么,也为……为她打抱不平。”

方叔叔告诉了白灵他跟朱雨之间的故事。

这个故事对于看惯各种狗血电视剧的白灵来说没什么冲击,但是在当下这个社会当中,却没那么容易让人接受。

朱雨小时候是生活在省城的奶奶家的,那个时候她还在上小学五年级,算起来是1956年前后,当时住在家属院,方叔叔全家还在国内,两家离的很近,朱雨是那时候认识的方叔叔。

朱雨一直到上大学之前才离开省城,她父母一直在涞水县工作,朱雨后来转去的省城学校,他父母觉得省城的教学质量肯定比小县城好,于是让她转过去。

朱雨在奶奶家住了五年左右,后来上学就离开了那,方叔叔经常跟这些孩子们混在一起,在朱雨上初中的时候,方叔叔二十几岁,正是最年轻气盛的年纪,当时因为跟父母吵架,气愤的搬了出去,他们家有一套老房子,也就是在邹城家附近的那套,他搬去了那里住。

再后来,方叔叔家里人因为一些原因都去了国外,家里就剩下他一个人,方叔叔经常回家属院去住,因为离上班的地方近,朱雨初中时候代数跟英语都很差,方叔叔偶尔会帮她补习,不光是她一个,家属院同龄的孩子们坐在一起,方叔叔为人幽默,说话妙语连珠,身边的人都喜欢他。

小女生青春期的悸动很正常,崇拜方叔叔的小女生不在少数,他没当一回事,朱雨每年都会去省城的奶奶家里待一段时间,寒暑假很少回家,那时候方叔叔一直被家里逼婚,心情很不好,朱雨没少开解他,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一本正经的板着脸安慰人,想想也是好笑

方叔叔已经忘记了,朱雨是什么时候跟他表白的,他只记得,那天下着蒙蒙细雨,路上人打着伞行色匆匆,他下班出单位,就看到带着一把透明塑料伞的朱雨,愣愣的望着大门。

朱雨一路上没话,到胡同口的时候突然停下来,裤脚溅的都是泥,方叔叔没留意,朱雨突然跟他说,自己喜欢他。

方叔叔当时惊的说不出话,匆忙的仓皇而逃之后一直躲着朱雨。

方叔叔跟白灵提起这些的时候,眼神里带着懊悔,白灵叹气想,女生的心是敏感而脆弱的,这也就是朱雨的性格能越挫越勇,换成一般人,早就知难而退了。

朱雨从那之后,就没再隐藏自己的心意,谁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方叔叔的,两个人之间隔着十几年的光阴,至少在这个年代,她的这种感情是不被人理解的。

白灵直截了当的问:“朱雨是一个很好的女生,那你喜欢她吗?”

方叔叔没回答,转了一个话题:“其实我这次不应该来,我不能害了她,你劝劝她吧。”

白灵问他:“那你为什么把她送你的毛衣穿在身上?哪怕不得不收下,你完全可以压箱底,可你穿上了,你让朱雨怎么想?她因为你,发了高烧不去医院,躺在家里自己折磨自己,你呢?你做了什么?一次再一次的逃避?你们两个之间的事情,我不清楚,当事人是你,方叔叔,我希望你能处理好这段关系,请不要伤害朱雨。”

白灵一口气说完这一通话,小麦在屋里哇哇大哭,她转身去看孩子:“朱雨快下班了,一般她都是十二点十分出校门。”白灵只能帮到这里了。

小麦张牙舞爪的挥着胖胳膊,小眼睛滴溜溜的盯着白灵,发出呜呜的声音,孩子是饿了,白灵撩开衣服给她喂奶,小麦的小嘴吧唧吧唧吮吸的很快,吃饱喝足之后两只手扒着白灵的衣服睡着了,还发出请问的鼾声。

白灵默默小麦稀疏的胎毛,额头上那一缕一直黏在一起,白灵又不敢给她动,李爱云说大一点就好了。小麦的衣服大部分穿的都是二丫的,二丫生出来瘦小,比小麦还瘦呢,所以小衣服她穿着有点肥大,婴儿衣服不怕肥,肥一点穿着舒服。

小麦睡的很香甜,白灵躺在女儿身边,轻轻拍着她给她唱摇篮曲,与其说唱给她听,更像是唱给白灵自己。

白灵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桑红芹跟李爱云蹑手蹑脚的进来,李爱云比划两下:“让灵灵睡吧,晚上孩子没少折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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