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朝志好,那在小时候也是个武侠迷,最崇拜的就是梁山好汉,也有长大后仗剑走天涯的梦想,只是长大后因为种种原因,才向另外一个领域发展了,今天他也终于圆了自己当一次侠客的梦想!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想到“深藏身与名”这句话,朝志好有点感叹,这次自己就算不想深藏都不行了,也不知道现在号子里面是什么条件,让不让抽烟……
就在朝志好正在那里感叹之时,那个杨光突然从地上的一个小包里面拿出一把手枪。
这把小手枪金灿灿的,枪柄上还镶嵌了宝石,看起来就跟一把玩具枪似的,但这可是勃朗宁的收藏款,五点八毫米小口径的真家伙。
旁边那三个女孩里面,有一个的胆子挺大,她在刚才已经穿好衣服,虽然那衣服被撕得破破烂烂的,至少还能遮住身体。
本来这女孩在帮其他两个女孩穿衣服,见那个杨光拿出一把手枪来,立即对朝志好喊道:“小心!他有枪!”
朝志好被这女孩一提醒,猛得向地上一趴,这时那枪也响了!
朝志好被这枪声震得耳朵嗡嗡作响,而且他能明显感觉到那颗子弹是贴着自己的头皮飞过去的,甚至都闻到了头发烧焦的味道。
这杨光别看年纪不大,那也是个既狡猾又阴狠的主,他刚才故意向朝志好磕头求饶,就是因为他带了把手枪过来,就放在地上那个挎包里面。
本来杨光认为自己可以一枪就把朝志好给解决掉,没想到被那个女孩给坏了事,气急败坏之下就将枪口对准了这个女孩。
“你个臭、婊、子!”
“啪”的一声脆响,杨光毫不犹豫的扣下了扳机。
让人没想到的是,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朝志好猛的站起身来挡在了枪口前。
刚才事发突然,朝志好也来不及做什么了,只能用身体护住这女孩。
一声枪响过后,朝志好没感觉到疼,只感觉肚子一麻,还以为是枪打偏了,立即冲过去一把夺下那手枪,接着拳头雨点般的打了过去。
“砰!砰!砰……”
朝志好也不知道自己打了多少拳,反正是把杨光的脑袋都给打变形了,突然他感觉到浑身发冷,眼前也发花,肚子上面好像黏糊糊的,低头一看,自己的衣服都被鲜血给染红了,原来是刚才那发子弹打中了他的肚子。
朝志好倒了下去,但他还不忘向那三个女孩喊道:“快跑!到马路上手机就有信号了!快报警!他们应该还有同伙!快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