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33言情!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33言情 > 悬疑 > 狗官到青天:我有系统我怕谁 > 第114章 金钗案(3)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王掌柜听见杀害自己女儿的凶手,

并不是现场摔死的洪广,

而是另有其人,

情绪激动的冲上前来,

“求大人为我可怜的女儿报仇啊,

凶手究竟是谁?”

吕小伟并未回应,

而是安排一旁神情恍惚的何知府:

“让衙役立刻封锁现场,

并安排人员值守,

闲杂人等,不得再出入,

违者按阻碍办案处置。

尸体待我画完现场的画像,

就先抬回义庄。”

说完,安排张虎在附近的店铺找到笔墨纸砚,

然后在王家绸缎庄的大堂,

闭目思索片刻后,

使用技能走笔成真术,

挥毫泼墨,一气而成,

王家小姐的闺房,

以及两具尸体的死状,

立刻栩栩如生的浮现在纸上。

让张虎收起作为证据的现场照片,

哦,不,是现场画卷,

吕小伟带着怜烟和张虎,

在衙役的引领下,

到了知府衙门内堂。

刚一坐下,

怜烟欲言又止的模样,

惹的吕小伟忍俊不禁,

最后怜烟实在忍不住了,

“义兄,刚才的案子,

我虽然没有上二楼去,

查看案发现场和王家小姐的尸体,

但是我也去前面看了摔死的洪广,

并没有发现什么疑点啊,

为什么义兄仅仅是在路过的马车上看了一眼,

就发现了端倪?

说实话,

到现在我都不知道,

义兄到底在马车上看见了什么,

才确定这件案子,

真凶另有其人呢?”

吕小伟眼见怜烟如此的虚心请教,

心知肚明今天案件的反转,

对于一心想要做个公正廉洁的“女捕头”的怜烟打击挺大。

怜烟自诩聪明伶俐,

而且在吕小伟身边,

耳闻目睹多起曲折离奇的案件,

一向看不起那些昏庸狗官,

以前每次破案,

到了真相大白的时候,

怜烟都会在言语上讥讽那些昏官,

常常以“如果当初断案的是我,哪会如此草率”,

“我肯定会抓住真凶,

绝对不会像他们一样冤枉好人”等等,

结果今天刚开始,

还觉得和何知府的判词一致,

而洋洋得意,

随后就被吕小伟一句“真凶另有其人”的判断而打脸,

最关键的是,

怜烟到目前为止,

都没发现疑点,

这是最最不能接受的事实,

吕小伟眼见怜烟已经开始自怨自艾,

当下脸色一正,

“义妹,

查案缉凶,证据为先,

要心如发、目如电,

蛛丝马迹,亦不可忽略,

更不可粗心大意,草草结案,

否则一旦抓错凶手,

冤枉好人,悔之晚矣。”

听见吕小伟又开始长篇大论,

怜烟急切的问道:

“知道了,义兄,

我今后一定好好跟你学,

我现在就是想知道,

你怎么发现疑点端倪的?”

吕小伟启发式的问道:

“你第一眼看见摔死的洪广尸体,

有没有异样的感觉?

尸体姿势如何?

伤口在哪里?

初步判断死因确是摔死的,

还是他杀伪造的?”

怜烟歪着头,

仔细回忆了片刻,

“我当时听见路人说,

有女子遇害,

就提着“破生”,

怒气冲冲跑过去,

结果看见负心汉已经摔死在街上,

当下觉得气消了,

然后就匆匆看了一眼尸体,

就回来马车了,

当时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异常啊,

尸体我记得是平躺在地上,

伤口我没看到,

因为第一眼看过去,

就发现这个洪广满脸鲜血,

但是按照这个姿势,

而且尸体脑袋下面也流了一滩血,

伤口不是肯定在脑后吗,

要说是不是他杀伪造现场,

这个,这个。。。”

吕小伟耐心的指点:“刚说完,

凡事都要讲证据,

不能凭借臆想,

什么叫伤口肯定在脑后?

现在告诉你,

为兄当时匆匆一眼,

发现这个摔死的洪广,

左边太阳穴上有一处击打伤,

虽然被鼻血和眼角流出的血稍有掩盖,

但是太阳穴的凹痕,

却瞒不过为兄的眼睛。”

怜烟诧异的问道:

“就算伤痕被血迹掩盖,

大家都忽略了,

仵作验尸也没发现吗?”

吕小伟接续解释道:

“这个就叫一叶障目,

大家看见尸体的第一印象,

都和你一般,

被脑袋下面的那一滩血所吸引,

下意识的认为伤口在脑后,

符合摔死的特征,

再抬头一看三楼打开的窗户,

心中就已经下了定论,

这样的话,

还会注意其他伤痕吗?

所以,仵作根本没有详细验尸!”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