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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言情 > 悬疑 > 规则怪谈:系统为我修改规则 > 第81章 我张三当队长必然全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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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我张三当队长必然全票通过

我张三就是开个玩笑,开个玩笑还犯法了?

过分!

“现在我是队长了,出发,先去这三个景点打卡,然后再去找其他的经典。”

“根据我的分析,第一个鸭子园区,是丑小鸭主题。”

“第二个大象园区,是小飞象主题。”

“第三个野狼园区,大概率是小红帽主题,所以肯定在树林之中会有小木屋什么的,大家路上多注意看看有没有什么建筑。”

张三等人刚刚离开不久,星条国的六个人就赶到了这里。

“你们说,华夏的人到底去哪儿了?”

“他们会不会为了故意躲我们,没进野狼园区,先去了爬行动物园区?毕竟野狼园区是开放式的,挺危险。”

“没错!我觉得华夏的人胆子都很小!”

“你看那个张三都不敢和我们正面对决,只能耍些小手段,显然没什么胆量,肯定是先去爬行动物园区了!”

星条国的六个人,除了德莱文心中觉得张三不简单,不能大意之外,其他人都觉得这个张三只是一个嘴上会骗人的胆小鬼。

而就在这时,华夏的升华者完成一次野狼园区初打卡的加分提示,在他们的耳边响起。

刚下完结论就被啪啪打脸的星条国决定先找到华夏小队,将他们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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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科普: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中,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属于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大家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遇到有这种情况发生的,可以先警告对方已经违法了。

但如果对方只是在你附近没有伤害行为和意图,但让你感觉到危险,这种就不适用于这条法律。在我国香港市有这样一种罪名【游荡罪】,任何人在公共地方或建筑物的共用部分游荡,导致他人合理地担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即属犯罪。

可惜,内陆没有这一条。所以遇到危险先保护自己或者规避危险,其次才是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