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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一早。

李信就让向龙带着天宗一部分人带着天宗之中的资源,朝着常宁府赶去。

除了这些人,李信还带着钱勇和他孙女。

钱勇就是那个在溶洞之中站出来的老者。

钱勇的孙女不过七八岁,此时被钱勇背着,手上抱着一颗生的红薯,不时咬上一口。

嘴巴里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

清澈的眼神之中透露着一丝愚蠢。

而且李信总感觉这小丫头身上有些不对劲,但又谈不上哪里不对劲。

“小丫头,把你的红薯给我吃一口。”

李信的话音刚落。

“tui,tui!”

小丫头脸上露出警惕的神色,连忙朝着红薯之上吐了几口口水。

“寨主,我这边还要。”

“我孙女他从小与常人不同……呃……比较能吃!”

“她三岁时的饭量,就能赶上一个习武之人了!”

钱勇脸上露出尴尬之色。

眼前之人可是黑风寨寨主,一个人挑了天宗的强者,万一得罪了,不说杀了他们,将他们爷孙俩丢在这蛮荒大地上,他们也走不出去。

他们现在虽然服用了天宗的瘴气丹,但一颗药效可持续不了多久。

“哦?”

公输策闻言,来了兴趣,问道:“你确定三岁就能赶上一个成年习武之人的饭量?”

习武之人在炼血境的时候,需要摄入大量食物,才能维持修炼对身体的损耗,一个正常的炼血武者,若是不吃药膳,一天至少要吃七八斤肉食才行。

一个三岁小孩,能吃那么多?

李信脸上也是露出感兴趣之色,方才他也只觉得这小丫头身上有些不对,现在看来,这一身气血之力,也太浓郁了。

恐怕就是一些炼血大成的武者,也比不上这小丫头。

“小丫头,这块石头,你能举起来吗?”

李信停住脚步,指着不远处的一块近三百斤的石头问道。

一般炼血大成的武者,都能轻易举起三四百斤重的东西,一些炼血造诣比较高的,甚至能举起千斤重物。

“举不起来。”小丫头理直气壮的说道。

“欢欢,不得胡说。”钱勇喝道。

小丫头有些不解,“爷爷,不是你让我不要在外人面前举石头的吗?”

“能举起来?”公输策问道。

“可以,欢欢五岁就能举起三百斤的石头了。”钱勇点了点头,道:“不过,一个女孩子,学一些飘逸一些的武功就好,总不能学一些横练功……”

还没说完,钱勇就看了眼李信。

毕竟这位大寨主可是有着一身强悍的横练功夫,那天宗大长老向龙的剑,都破不开大寨主的皮肤。

“小丫头,你去举一下试试。”

“若是能举起来,你想要什么,我都满足你。”李信出声道。

“真的?”

“那我想要好多好多糖也可以?”小丫头大喜。

钱家虽然不算很富,但钱勇身为后天武者,一年也能挣不少银子,为孙女买糖还是不成问题,但他们来到蛮荒已经快半年了,小丫头一直和其他天宗弟子的家属住在一起,能吃饱就算不错了。

“可以!”

李信点头。

小丫头直接从钱勇身上跳了下来,单手直接将快有他身子大小的青石举了起来。

所有人都震惊了。

就连向龙和公输策两人都瞪大了眼睛。

这也太轻松,可以看出,这小丫头还没有使出全力。

‘邻家有女初长成,力拔山兮气盖世?’

李信脑海中莫名浮现出这句话。

“是个练武的好苗子。”

半响之后,公输策才说道。

这等天资,别人炼血打基础五年,这小丫头恐怕一个月就可以了。

啪!

石头被小丫头丢在脚边,她眼巴巴看着李信,“大叔,你可别骗我哦。”

“等回到常宁府,就给你买。”

……

三日后。

嘭!

一只五米长的金翅鹰在空中盘旋,然后猛地俯冲而下。

唰!

一道剑光一闪而过,金翅鹰的双翅被斩断,从空中坠落。

“呼!”

望着已经前方稀薄的瘴气,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常宁府终于到了。

在离开蛮荒大地之后,来到最近的一个小镇,镇子上有天宗的驻点,向龙过去搞了几辆马车过来。

将从蛮荒带来的资源,全部放在了马车上。

一路朝着宁安府府城而去。

可以明显察觉到,宁安府的外来武者变多了。

越是靠近宁安府城,武者越多,就连在蛮州熊霸一方的先天武者在城中都出现了数位。

“你先将他们安顿好,我在常宁府转一圈。”

李信先是朝着向龙吩咐一番,然后看向马车之中,看着常宁府街道两旁小吃流口水的钱欢欢,笑道:“小丫头,你要不要跟我去买糖?”

他现在也是心情大好,原身父亲的尸骨找到,还踏入了宗师之境。

在这等偏僻之地,只要不是自己作死,已经没有什么东西能威胁到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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