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清醒过来,也不再虐待那几个孩子,而且她那个上山失踪的男人也回来了……我听马寡妇说,苏锦卖掉了自己的嫁妆,不但盖了新房子,还开了一家小店……跟那个男人把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的。”
钱周一边说一边小心注意着苏荷的脸色,见苏荷的脸色不好,立刻低下头不再多言。
苏荷咬着牙冷哼了一声,“真是走运!”
一旁的白露赶紧上前说道,“小姐您不要生气,说到底他现在已经不是丞相府的小姐了,那不过就是一个村头的农妇罢了。”
“不行,一旦她把那件事想起来,那咱们通通都得完蛋,我们去一趟平安镇。”
六月很快就来了。
六月的天还不是夏天最热的时候,但已经热得人汗流浃背,苏锦每天都会在店里放上一些薄荷绿豆糕,这个做法是她从菜谱上学的,虽然没有加冰,但是吃到嘴里却冰冰凉凉十分舒服。
也是小店到了六月卖的最好的点心之一。
另外一个就是绿豆汤。
平安镇这边到夏天有家家户户熬绿豆汤的习惯,但是苏锦的绿豆汤却和其他人的不一样。
别人的绿豆汤是不会去皮的,而苏锦的绿豆汤不但去皮,还会磨成细沙,加上糖,放凉了之后才卖。
所以她家的绿豆汤也比别人家的绿豆汤卖的好。
六月初六。
沈书的生辰。
苏锦一大早就去了镇上,这一天她不准备营业,而是准备好好的给沈书做一桌菜吃,沈书自从伤了腿之后,虽然依旧没心没肺的,可是苏锦已经撞见过他好几次,在没人的时候一个人摸着腿发呆。
那模样看起来分外可怜。
想起沈书的腿,苏锦就头疼不已,之前沈诗说他可以给沈书治腿,这些日子整天从谭大夫的药铺里弄一些奇奇怪怪的药汁糊在沈书的腿上。
搞的沈书的腿上整天散发着中药的清香,吸引来了一大批的蚊子苍蝇以及蝴蝶。
虽然沈诗很勤快,一天三次的往沈书的腿上扶着药膏,但是半个月过去了,一点成效都没有。
苏锦的心里也有些失落,原本以为沈诗的金手指可以支好沈书的腿。
可现在看来是她想多了。
这边已经出现了不少卖荷花莲蓬的。
离平安镇不远的安宁镇周围也有一大片湖泊,湖泊里盛产荷花和莲藕,所以一到了夏天就能看到镇上不少店铺都在卖荷花。
平安镇这边觉得荷花是吉祥的花朵,每到了夏天,家家户户都会插上两只。
苏锦走到了一处卖莲蓬的摊前,挑选莲蓬。
五个孩子都很喜欢吃甜食,但是又不喜欢吃很甜的东西,这就十分考验苏锦的厨艺了。
几个孩子当中,以老大沈琴的嘴最挑。
倒不是说他挑食,只是对于甜食要求极其严苛。
要甜。
但是不能太甜。
必须是那种润物细无声的甜。
这句话是从沈琴嘴里说出来的,苏锦到现在也没明白什么叫润物细无声的甜。
但是却发现这孩子这段时间一直鬼鬼祟祟的,早上起来不在院子里练写字,改练打拳了。
苏锦很奇怪,不知道沈琴是什么时候学会打拳的,曾经想找沈琴谈一谈,但是每一次跟沈琴谈的时候,就在话到嘴边,马上就要说出来的时候,沈琴像是知道他要说什么一样,立马找借口逃跑。
所以一个月了。
苏锦都没有问清楚,沈琴是从哪里学的拳法,曾经向沈淮清表示过担忧,可是沈淮清却觉得这是一件好事,不管是从哪里学的全法,至少能让孩子强身健体。
他说这话的时候,苏锦恨不得掐死他。
这就是爹带娃跟娘带娃的区别了。
娘带娃,那是仔细入微的观察孩子们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爹带娃,活着就好。
苏锦挑选了一篮子莲蓬,去干果铺里买了些银耳,枸杞红枣之类的东西,准备做八宝粥。
八宝粥每个人放的材料都是不一样的,苏锦准备在里边放莲子银耳枸杞珍珠米,再加上枣,核桃等四样干果。
买全材料之后苏锦就回了家,回家之后将洗净的材料,放在一旁开始煮粥。
沈淮清见到苏锦进了厨房也跟了进来,这是两个人这么长时间培养出来的默契,因为打了王员外的儿子,再加上现在账房沈书在床上起不来,沈淮清只好回家顶替了沈书的岗位。
偶尔也教教在家里的三个孩子读书识字。
苏锦觉得沈淮清身上的谜团真的很多,比如那身武功。
再比如诗词歌赋顺手拈来,根本不像是一个农夫。
倒像是一个大家的公子哥。
苏锦本来想去问一问沈淮清,但是一想到之前沈淮清也曾为询问过她关于枪支的事情,她也就默默的闭上了嘴。
只要她对孩子好,是什么人都无所谓。
反正他们两个又不住在一个房间里,沈淮清爱干啥干啥。
是的。
一对年轻气盛的小夫妻是分房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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